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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职场剧推荐】日本职场男尊女卑太明显

叙职履职报告 时间: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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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本一家大型贸易公司任职多年的美智子说,在她任职该公司的许多年间,她和她的女同事都曾经历过各种大大小小的侮辱。尽管如此,几年前,当公司突然决定将她所在部门的所有男性职员搬到条件更好的新办公室工作、而让所有女职员仍留在旧办公室工作时,她还是惊呆了。

  美智子说,这种公开的侮辱并没有就此结束。她的本职工作是处理发货单和海关单据,但上司却经常要她穿过长长的走廊为男职员和到访顾客端茶送水。上司的理由是,新办公室里没有女职员——在日本,在各种会议期间,女职员负责端茶送水的现象仍很普遍。

  “我表示过强烈不满,但我的老板说,‘我们不会仅仅为了倒茶就另雇一个女员工。’当然,男职员们是绝对不会端茶送水的。”美智子说。10多年前,她和其他5名女同事联合对她们所在的兼松株式会社提出了性别歧视起诉,但在2003年,东京一家法院作出了有利于公司的裁决,现在,她们正在上诉,最终裁决将在今年夏天作出。

  美智子说:“日本的女性被认为已经前进了一大步,但对我们很多人来说,感觉却是倒退了一大截。”

  招工时即“分等”对待

  过去15年里,在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日本,就业女性的人数已经创下最高纪录。考虑到日本女性长期远离工作的传统,这种女性就业浪潮的出现,曾被很多人欢呼为日本男女平等时代的起点。

  但日本最主要的学术机构和工人权利组织却表示,日本2700万女性职员中的绝大多数所面对的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现实:一种基于性别的公司歧视体制。

  为了逃避日本的《男女就业机会平等法》,很多日本公司采用了“不同岗位类型”的人事管理制度,即在招工时将职员分为“综合型”和“一般型”两类,并依此加以使用和管理。所谓“综合型”职员主要担任较复杂的业务工作,可望经过培养成为公司的干部。而所谓“一般型”职员则主要从事比较简单的、辅助性的工作,基本很少有晋升为干部的可能。绝大多数女职员被列为“一般型”职员,不仅薪水低于正常标准,而且提升机会十分渺茫;而男性职员则通常被列为“综合型”职员,可以获得更高的薪水以及更多的提升机会。

  1991年日本经济泡沫破灭后,职业女性的数量开始增加,日本公司开始雇用女性作为廉价劳动力,很多女性成为享受不到福利或就业保障的兼职或短期合同工。尽管不少人认为,这种状况将逐渐演变成待遇更好的全职工作,但统计数字却显示,这种情况并未发生。今天,日本的兼职职员人数达到创纪录的800万人之多,其中超过90%都是女性。大多数女性从事零散工。而且一旦结了婚,尤其是有了孩子后,多数人就要放弃工作,回家操持家务,照顾孩子、老人。时下不少女性为了追求事业,只好加入单身贵族行列,或推迟生育时间,或干脆不生孩子。

  “虽然女性已经进入职场,但职场中的男女不平等问题仍然只是稍有改进。”东京早稻田大学的劳动法学教授浅仓说。

  女性平均薪水不到男性一半

  批评人士说,日本还未能在男女就业平等方面跟上西方的法律标准。联合国去年公布的一份研究报告称,日本在女性获得权利方面位居所有发达国家之末,在日本,公司以及政界高层中只有10.7%为女性,而美国的这一数字则为42%。

  日本女性平均薪水仅为男性的44%,是发达国家中性别之间最大的收入差距。在1980年至2005年间,日本女性员工占总劳动力的比重从37%增加到41%,同一时期,高层管理职位中,女性人数仅有轻微增长,从1%增加到2.8%。

  很多日本分析人士认为性别鸿沟已经成为日本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由于实行严格的限制移民政策以及出生率长期低迷,已经导致日本人口在去年出现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的首次减少。分析人士说,日本需要将女性充分整合入劳动力市场。

  浅仓说:“除非我们开始进行重大转变,以更公平的方式对待女性,否则,日本将难以找到必需的劳动力来维持未来的经济发展。”

  前日本男女共同参与及少子化对策担当大臣猪口邦子也曾说过:“在人口减少,人力不足的日本,目前要积极推行的政策是,既要鼓励妇女生育,也得鼓励妇女踏入社会,以便填补空缺。但是,要赢得家庭与事业并重的挑战,就得实现男女平等合作的理想社会。”

  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日本,过去15年里,就业女性的人数已经创下纪录,这种现象曾被很多人欢呼为日本男女平等时代的起点。但如今,日本2700万女性职员中的绝大多数所面对的却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现实:一种基于性别的公司歧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女职员比男职员工资更低、提升机会更少,就业更不稳定。

  在日本,女性平均薪水仅为男性的44%,是发达国家中男女性别之间最大的收入差距。不少分析人士认为,男女不平等问题已经成为日本面临的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一年多前,在小泉内阁中担任男女共同参与及少子化对策担当大臣的猪口邦子曾说过:“日本看起来和平,却长期潜伏着男女间的不平等。要解决日本的生育问题,首先必须消除社会的不平等。我要以在国际中提倡和平的主张,来消灭日本国内的男女战争……”

  但现在看来,这场男女战争仍然硝烟弥漫。

  女职员打官司求平等

  为了获得平等待遇,日本职业女性正在通过司法渠道求助,然而,在日本的司法体制内,她们尚未找到同情女性的人。

  日本在反性别歧视立法及执法方面大大落后于北美和欧洲。1985年,日本颁布了《男女就业机会平等法》,要求企业在招工、录用和晋升等各个方面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妇女的基本权利。1991年日本公布了《男女共同参与社会基本法》;1999年日本又重新修订就业机会平等法,规定企业必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禁止歧视妇女。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往往受到各种有形无形的限制,日本法律专家也表示,法院仍然倾向于支持公司在雇佣和提升人员方面自行决定规则。

  美智子和其他5名女同事在1995年对她们所在的兼松株式会社提出了歧视起诉,指控公司有系统地建立了一种等级制度,使女职员处在底层地位。

  起诉人之一、公司的老员工、49岁的木村厚子说,一名男性人事主管曾对她说,只有那些“想做一般型工作或者适合成为男职员老婆的女性才能进入公司。”

  法院收到的原告提供的文件和证词表明,在该公司的333名“综合型”职员中,只有9名女性;而其“一般型”职员则包括121名女性和一名男性,其中,那名唯一的男职员还是个残疾人。

  “我们公司有一名27岁的男职员,工作职责和我几乎一样,但他现在的薪水已经超过了我,而我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42年,”身为单身女性、即将于明年退休的美智子说:“法庭却说这样做是公平的,我坚决反对。”

  2003年,东京一家法院曾作出了一项偏向公司的裁决,裁定日本的平等机会法并不“禁止公司对男女职员实行不同的雇佣、任职和提升规则”。现在,这一案件正在上诉,预计将在今年夏天裁决。

  实际上,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日本已发生过多起女性职员状告公司歧视的案件,但绝大多数已判决的诉讼都以原告败诉告终。不过,女职员们至少获胜过一次。2002年2月20日,东京地方法院对野村证券公司男女工资差别诉讼案作出判决,判定公司依据不同岗位类型实施人事管理,违反了“男女就业机会平等法”,责令公司向13名原告支付精神赔偿约5600万日元。

  高官称女性为“生育机器”

  统计数字显示,越来越多的日本女性选择放弃结婚生子的传统生活方式。尽管日本年轻人似乎接受这种变化,并愿意平等对待女性,但日本中老年人似乎还不愿意接受这种变化,而正是这群人掌握着日本的经济和政治大权。

  今年1月,71岁的日本厚生劳动大臣柳泽伯夫在一次讲话中公开称女性是“生育机器”,并暗示日本之所以存在出生率低迷问题,就是因为日本女性不愿意尽她们生孩子的义务。去年11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的高级顾问下村博文说,日本妇女应该“呆在家里养育孩子”。

  “在日本,很多年来,公司管理人员在很大程度上将办公室女职员视为他们手下男职员未来的配偶。”劳动法教授克俊说,“很显然,很多男性仍不愿意放弃这种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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