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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纪检监察工作汇报|银行纪检监察工作汇报

银行工作总结 时间: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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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工作汇报                (征求意见稿)   尊敬的巡视组各位领导:
     按照巡视工作要求,我代表纪检组汇报20**年以来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目前,xx市检察机关市、县(区)两级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齐全,人员配备到位,共有纪检监察人员23人,大专以上学历20人,占87%,平均年龄42岁;
其中纪检组长8人,均为党组班子成员,市院设监察处,基层院设监察科,配备监察科长及工作人员15人。

    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省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决策部署,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为尺子,以深化“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和“守纪律、正检风、做表率”两个专项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正风肃纪,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扎实进展和成效。

市院、7个县区院、2个基层检察室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市院及3个县区院被省院评为“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先进单位。

   (一)聚焦中心任务,强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一是创新制度机制。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谋划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263”总体工作思路,率先在全省出台了《**市检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细化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党组书记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及各级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内容、责任要求和追责办法。切实强化了“四个一”工作机制,即:强化“一岗双责”管理机制,实现检察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促进;
强化“一述双报”述廉机制,领导干部述职时,不仅报告本人是否廉洁,还报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所带队伍是否廉洁等情况;
强化“一考双评”考核机制,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和干部考察中,既评价领导干部推动检察业务工作的绩效和能力,又评价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绩效和能力;
强化“一案双查”追究机制,对廉政方面出现问题的,既查处违纪人员的自身问题,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压实责任,层层传导。构建起了“党组统一领导、党组成员分工负责、职能处室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执纪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市院党组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队伍建设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办考核,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履行职责,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37次,作出批示指示31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46次,廉政监督员联席会议29次,上廉政党课6次。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抓不好廉政建设也是失职”的理念,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强化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各位领导成员坚持抓廉政“五个一”,每年对分管部门正副职和所联系基础院班子成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上一次廉政课,每半年听取一次廉政情况汇报,每季度分析研判一次廉政状况和风险点,学一次纪律条规。各部门负责人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排头兵作用,把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在机关各部门设立了兼职纪检监察员,纪检监察员由部门副职兼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每年都进行量化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部门责任清单,每名干警都作出廉政承诺,把责任传导至 “神经末梢”,防止责任落实弱化层层递减。三是定期检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制定了《关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分析通报制度》,对基层院党组、机关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签订的责任书落实情况及廉政承诺践诺情况进行半年、年终两次专项检查和分析通报,把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突出主业主责,强化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一是突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把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建立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谈话批评、廉政档案、廉政鉴定等制度,制定了《关于实行市院班子成员同基层院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制度的意见》,市院班子成员与基层院检察长、新任职干部和在同一职务任职5年以上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50余人次,市院纪检组直接约谈基层院班子成员19人次,约谈重要岗位领导干部38人次,谈话批评26人次。组织干警每半年填报一次个人收入、配偶子女从业、收受礼品礼金情况,建立了标准规范的廉政档案室,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上提市院登记管理。二是突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紧紧围绕廉政风险高发点,强化执法办案行为监督与过程防控,制定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规定》、《内部人员干预案件记录通报制度》等, 推动建立了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为一体的案件监督新模式,严格落实“一案三卡”、执法档案、网上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机制,对所有自侦案件都进行廉政回访。围绕自侦案件、律师会见、同步录音录像、控申接访规范化建设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督察75次,集中整治各类问题90余项,有力促进了廉洁规范执法。三是突出监督机制创新。立足于强化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监督,自20**年创新实施当事人评议机制,自主研发了“检察案件评议监督系统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由执法办案中接触到的29类人员对10个业务部门的执法程序、作风和廉洁文明情况等进行满意度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当事人评议机制创设以来,共组织评议案件7746件,参与评议10548人,发出短信12673条,回复6977条,回复满意6960条,回复“不满意”17条,满意率99.97%。我们对17条“不满意”情况全部进行调查核实,反馈处理。同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83条,采纳意见建议67条,纠正不规范问题185个,并以制度形式固定和落实到执法办案中。

当事人评议机制的实施,把检察权运行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实现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无缝衔接,形成了对执法办案人员的廉政倒逼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纪检监察人员对检察宣告全程参与监督。深度应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经常分析研判风险数据,及时掌握高危风险点,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了关口前移。四是突出纪律建设开展巡察工作。用好从严治检利器,持续开展巡察,出台了《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巡察工作流程》等,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专业化队伍,围绕一个中心,突出“四个着力”,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力,分层逐项检查,实现巡察全覆盖。通过对4个基层院的巡察,共收集意见建议85条,发现涉及领导班子、检察队伍等方面问题65个,通过负面清单、限期整改,通过巡察“回头看”,督查整改纠正问题60个。

  (三)教育查究并举,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一是创新廉政教育模式。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工作部署,省院历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及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通过会议部署、专家解读、领导授课、学习研讨、周末讲堂等形式,领会把握实质,结合实际谋划工作思路,扎实贯彻落实。将廉政教育纳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两学一做”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干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在检察局域网发布各类党纪条规、 题库、每日一题、教育信息、案例通报等,搭建起了学党规用党纪的平台。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组织了考试竞赛,适时召开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通报会和警示教育大会,每年检察长上党课,组织干警德廉知识测试,层层选拔5名干警组成自身廉政宣讲团巡回宣讲,受教育干警659人。举办“反四风、树新风”廉政漫画巡回展览。借助检察飞信、e信等平台定期发送“廉政短信”2万余条,教育干警增强四个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适应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常态。二是弛而不息纠“四风”。紧紧围绕纪律作风建设从严要求、严格督察、形成常态。综合运用督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手段,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整治“庸懒散”,深入推进 “守纪律、正检风、做表率”专项活动,组织干警签订“禁酒令承诺书”,瞄准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等时间节点,紧盯公车使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禁酒令、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执行以及上下班纪律、工作秩序等问题,组织开展纪律作风突击督察、明察暗访284次,发现问题347个。对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点名道姓曝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8名同志进行了约谈, 强化了对“四风”问题的刚性约束。三是围绕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抓督察促整改。制定了《关于建立“六位一体”督察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督察效能的意见》,抓住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三个重要节点开展督察,着力发现问题、整改纠正。围绕 干警出入私人会所、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管理、节日发放福利进行了专项整治,对“三公经费”、津贴补贴、国有资产收益、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进行了专项清理,全体检察人员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承诺、不出入私人会所承诺以及不在企业兼职承诺。清理违规用车11辆,整改腾退办公用房面积1728平方米,发现并整改问题403个。

   (四)扎实实践“三转”,加大执纪审查力度。20**年以来,纪检监察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执纪审查作为主业,坚定政治定位、严格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责任,坚持挺纪在前,勇于担当。一是拓宽案源线索。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和“老好人”心态,积极主动发现问题,对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甄别分析、分类管理,同时,通过专项检查、检务督察、巡察等多渠道排查线索,注意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强纪律审查。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把握执纪“四种形态”,将“三类人”作为主要审查对象,把滥用检察权、贪赃枉法、失职渎职、违反办案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案谋私和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工作中坚持“两个优先”,即优先办理实名举报件,优先办理上级转办件。省院和市纪委“要结果件”,一律由市院纪检组组织力量直接核查,重点案件和涉案上访由纪检组长带队调查,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重点案件由检察长统一领导,统一调度业务人员和技术资源。20**年以来,先后对34起信访案件进行了初核处理,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11人。

三是持续深化“三转”。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党章党规、学《准则》、《条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履职担当能力,找准职责定位,清理退出了所有议事协调机构,对纪检组长分工进行了清理规范,只分管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工作。注重工作规范化,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规范》、《信访工作规范》、《信访督促办理和责任追究办法》、《案件初核工作流程》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促进了工作规范化。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xx检察队伍整体上是好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树立,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干警精神面貌健康向上,整体工作充满活力。从工作层面看,“两个责任”不断压实,纠正“ 四风”、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断加大,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大进展。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是在强力落实监督责任上还有差距。市院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落实还不够有力,由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还缺乏足够认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导致在落实监督责任的理念思路、方式方法、追究问责等方面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工作中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规定执行的不严格,对发生在检察机关个别干警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监督纠正不够有力,对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缺乏有效措施,对党员干警特别是市院机关干警的监督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同级监督弱化,尤其对执法办案各环节的监督还不到位,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的精准监督做的不够,致使对一些执法办案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的监督弱化。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通过联合检查、专项督察和当事人评议等方式,对司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不廉洁等问题,及时发现纠正,以“零容忍”态度,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但是,监督制约还存有“死角”和“盲点”,特别是监督的内容、范围、方式方法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的力度、强度、效果上还需进一步强化。

二是在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还有差距。围绕“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中,在把握运用“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及时扶正“歪树”、治疗“病树”、拔出“烂树”,努力保护检察队伍整个“森林”方面,认识上不全面、工作上有偏差。不善于掌握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开好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不善于抓早抓小,经常使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严格追究违反纪律的小节;
不善于态度鲜明,对少数严重违纪的,及时作出纪律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
不善于严肃执纪,对极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检察人员,坚决立案审查。不能全面准确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没能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不规范,问责机制不完善,工作的内容、对象、事项、方式等方面,需进一步实现制度化、程序化,真正做到既不纵容小错、养痈遗患,又能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是在高标准工作水准上还有差距。纪检组对全市检察干部作风建设状况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经常性的分析研判,对检察人员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思想上也存在管不了、管不好的错误认识,导致对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做的不够。工作上缺乏“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有时满足于“水过地皮湿”,深察严纠、跟踪问效不够。

执行纪律满足于文件规定出了、会议开了、要求提了,对工作是否取得实效、纪律规定执行是否到位还重视不够。在具体执纪问责过程中,对出了问题的干警满足于批评教育,严管严查严处怕得罪人,有息事宁人的行为,存在“老好人”思想,虽有维护检察队伍整体形象的考虑,但没能起到处罚一个教育全体的效果。执法执纪的对象不能一视同仁,存在对基层院管理监督严一些,对市院机关相对较宽的问题。纪检监察人员由于长时间身在机关,工作前瞻性、创新性不强,不同程度地存在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工作措施不硬,有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

    四是在从严纠治“四风”问题上还有差距。在正风肃纪高压之下,显性“四风”已经大为收敛,绝大部分干警严于律己、循规蹈矩,但并非“四风”已在我们队伍中绝迹,极少数人仍存在侥幸心理、攀比心理和惯性思维,对改头换面了的“四风”问题鉴别力不强、认识上模糊、行动上跟从,甚至还在越线犯规,如,婚丧事宜不严格按规定办理,办喜事公开发短信请客收礼,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等。有的检察人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还不够强,对从严约束心存抵触,办事不遵守纪律规矩,政治敏感性还不够强,对“四风问题”仍停留在“不敢”阶段,树倒根在、病源未除。

对防止“四风”反弹的任务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出现的各种变异束手无措,执纪的理念思路还转变的慢,强力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做得不够,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经常使用还需进一步努力。针对“四风问题”党规党纪教育不够深化,需进一步教育引导干警坚持高线、守住底线,牢记党纪戒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把“四风”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措施和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省院这次巡视为契机,在市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工作,忠诚履行责任,强化监督职能,聚焦执纪问责,为全市检察事业实现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开展好“两学一做”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做到用准则号召人、引导人,用条例约束人、惩戒人。强化对“四风”和执法作风的监督检查,针对“四风”表现出来的新形式,采取“盾变矛也变”的办法,及时制定有力措施进行遏制。持续加**报曝光力度,传递执纪越来越严、处理越来越重的鲜明立场。及时完善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实现抓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队伍作风状况经常分析研判、群众反映突出作风问题及时核查机制,坚决防止“四风”等问题反弹。

   (二)全面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突出特点和重点,增强办案主动性和前瞻性。坚持抓早抓小,经常使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严格追究违反纪律的小节。对少数严重违纪的,及时作出纪律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对极少数严重违纪或涉嫌违法的,坚决立案审查。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以眼里不揉沙子的严肃性、认真劲,切实解决执纪执法存在的宽松软问题,坚决克服“等要靠”思想和“老好人”心态,及时拔掉“烂树”。将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重点,将“三类人”作为主要审查对象,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三)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牢牢抓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完善责任传导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落实链条。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担当意识,善于监督,敢于问责,一把尺子执纪到底。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落实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约谈制度;
充分发挥好在机关各部门设立的兼职纪检监察员 作用,延伸监督触觉。按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郑重承诺开展践诺情况检查,紧盯关键环节、重要事项,认真抓好教育、管理、制度、监督等具体措施落实。着眼于全面从严治检,以实现巡察全覆盖为目标,加大巡察工作力度,继续对全市检察队伍“把脉问诊”。下半年,拟对**、**、**三个基层院进行巡察,对**、**两个院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入开展检务督察工作,继续强化“三项建设”跟进督察,继续加强对司法办案易发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督察,特别是加强对“九类重点案件”的督察,逐渐实现由一般规范性督察向实体性督察的延伸。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跟踪问效、一督到底。

   (四)全面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健全完善廉政鉴定制度,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重大经费开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的监督,严肃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立足职能,对侵犯当事人合法财产权、人身权及对告状求助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违反财经纪律等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问题,从重从严查处。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系统的升级和深度应用,认真落实“一案三卡”、执法档案、职务犯罪案件现场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措施及“当事人评议监督系统平台”的应用。

加快推进以视频督察为基本功能的“1+X”远程网络督察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司法办案、纪律作风和检务管理的网上督察;
年内,建成覆盖两级院包括检察室在内的远程网络督察平台,打造实时动态督察的“撒手锏”,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本文来源:http://www.sxzzlt.cn/gongzuozongjie/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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