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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加班怎么看]你怎么看职场被加班的现状

员工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1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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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八个小时,在上班时间做完了工作,可还是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不能按时下班,只能在单位“被加班”。虽然耗费着公司的电和网络,还是会让很多员工怨声载道。毕竟每家公司都规定了具体的下班时间,特别是办公室白领对这类公司是非常不满意的。可是人在职场混,谁能保证不会遇到“被加班”的情况呢?

  “被加班” 你怎么看?

  主管说

  正方:迎合老板很重要

  “我是否延时下班,取决于老板的态度。”关莉是乌市一家公司的办公室主任,35岁的她已经有在3家公司做过办公室主任的经历了。

  对于下班是否延时,她认为这主要是看老板的态度,如果老板很在意让员工下班多呆一会,她就会特别注意这个问题,在老板没走之前,她绝对不会先离开岗位。而且会提醒那些经常提前离开的同事注意,毕竟是老板在发工资,所以让老板高兴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根据关莉的经验,一般刚创业的小公司的老板比较在意员工是否会延时下班,企业规模扩大以后,因为人员增加,业务繁忙,老板一般不会在意员工是否延时下班,而是更关心公司的业绩和经营情况。

  反方:关键要有工作效率

  “员工怎么工作我不干涉。”李玲是一家企业的部门经理,她的态度是,安排下去的工作到点就交,至于员工是不是加班完成的,她从不过问。“公司的上下班时间很明确,上班必须按时到,下班后如果没干完工作,愿意加班也行”。

  李玲觉得这是一个正常的工作氛围,如果有一天办公室的员工下班后都还坐着,她就会去了解情况,问问员工是不是工作太重或者工作有难度。

  李玲说,自己会尽量安排好工作周期,让手下的人不要经常加班,而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延误了工作,公司会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在她看来,假如一位员工经常性下班后不能准时离开,就该反省一下自己的工作状态,关键是要有工作效率。

  老板说

  正方:比我早走的不是好员工

  “公司从过去的一个代售点发展到现在代理几个品牌,这都是我起早贪黑的结果。”张伟军在昌吉经营农资产品,最早和他在一起工作的员工都和他有同样的习惯,那就是下班后加班,即便公司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也习惯下班后再多呆一会才离开。

  “在我心里,下班比我早走的员工不是好员工。”张伟军说,看到那些到点就走的员工,自己很不是滋味。他是每天最早到公司的人,如果没有什么特殊的事情,下班走得也是最晚的。

  张伟军希望员工也能像他一样,把公司当成自己的家,多为公司付出一点。

  反方:我只求工作量不求时间

  “我打工的时候就不喜欢延时下班,自己当老板了也不喜欢员工耗在公司里。”冯远成经营着一家软件公司,他对手下的要求是,只有工作量,没有工作时间,只要工作能保质保量完成,到了下班时间就离开;如果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也应该在拿出可行的工作计划后下班。

  “想带回家做的事情,只要不涉及到公司的商业机密,我也不反对,但是我不会支付任何加班费。从老板的角度说,如果员工愿意费着自家的电和网络为公司节约成本,我又何乐而不为呢。”冯远成说。

  话虽如此,但并不是说公司从来没有加班。冯远程说,每个企业的文化不同,对待加班的政策也不同,自己愿意创造轻松的氛围让员工轻松工作。

  他表示,对于任何一次正常的加班,公司都会提前通知员工,让他们有所准备,如果加班超过4个小时,会发加班费。但是自己从来不会无缘无故地安排员工加班,担心浪费了公司的资源却不见成效。

  业界说能否按时下班关键还在自己

  “其实能不能按时下班,并没有那么复杂。”乌市立人人才服务公司负责人戴锋表示,员工因不能按时下班产生异议的时候,不妨去和老板交流几分钟,看看他们在忙着什么重要的事情,然后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助一臂之力,最好能为解决问题提供有价值的观点。

  只有工作效率提高了大家才能早点下班,这其实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同时,适当地与老板交流一下你一天的工作进展,也能让老板心里有底。这样堂而皇之地离开公司,总比偷偷摸摸离开要好得多吧?

  当然,对于有些公司必须要延时下班的情况,作为员工也要想清楚,你到底是在意自己的工作,还是在意老板的看法。如果只是在意老板的看法,你也只能熬着装样子了。其实,这样做既痛苦,工作也不会有成效。

  如果你在意的是自己的工作,那么就要反思一下,对于今天的工作是否满意,如果满意,那就按时下班;如果不满意,就要进行简单的休息,努力把自己调整到工作状态,然后把工作做到最佳状态。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付加班费

  下班延时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形:一是经与劳动者协商后,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刷卡;二是劳动者自愿加班后刷卡;三是劳动者在单位处理个人事宜后刷卡。

  对于第一种情形,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对于第二种情形,应视情况而定。若劳动者自愿加班后得到了单位的认可,应按国家规定计算加班费。对于第三种情形,由于劳动者在单位处理的是个人事宜,并非继续工作,不符合加班的核心要件,故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是不会得到仲裁机构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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